发布时间:2022-10-09 | 浏览:516
为精细化商家名称的命名,提升整体的商户以及用户体验,保障顾客合法权益,特制定网定宝平台商家名称命名规范。
2.1 平台线上的商家名称需要符合以下基本填写格式(参照三、商家命名基本格式),且与线下实体店的商家名称保持一致。
2.2 若商家名称与已提交网定宝商标证明文件的品牌名称/LOGO 相同或相似, 需商家上传商标注册书或者授权书证明无侵权行为,详情可参照《网定宝不当使用他人权利规则》,品牌需符合《商标法》。
3.1 店名格式一:商家名称 示例:江川右。注:商家名称需要与门脸牌匾上的店名保持完全一致。
3.2 店名格式二:商家名称(**菜品),范例:江川右(粥)。注:录入的备注 菜品信息需与门匾中出现的菜品信息完全一致。
3.3 店名格式三:商家名称(**店),范例:江川右(软三店)。注:**只能包含 地理位置信息或者商场信息,且必须以“店”字结尾 。
4.1 商家名称需要与门脸牌匾上的店名保持完全一致;
4.2 如果需要录入备注菜品,则菜品信息需与门匾中出现的菜品信息完全一致;
4.3 分店信息只能包含地理位置信息或者商场信息,且必须以“店”字结尾,禁 止出现旁边、对面、交叉口等模糊方向性词汇;(错误示例:XX 楼下、XX 左侧 、100 米、XX 旁边店、XX 广场对面店、XX 交叉口店等等)
4.4 禁止录入特殊字符,普通的标点符号可以;
4.5 禁止出现任何店铺属性、认证定义等非店铺名称本身所有的信息,如:总店、 连锁、品牌、加盟等等;
4.6 禁止出现任何牌匾中没有的夸大宣传用语,如天下第一,首家等等;
4.7 禁止出现任何诱导性、绝对化定语,如半价、折、送*、特价、赠饮、秒杀、 免费、满减*、网定宝专送、网定宝配送等等诱导性词汇;
4.8 如果商家名称、商家 logo 尚未获得注册商标使用权,禁止与注册品牌同名或 近似
4.9 商家名称中禁止出现侮辱性、敏感性及不雅性词汇;
4.10 禁止出现其他违法违规以及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等词汇等。
5.1 线下实体店名修改,平台线上门店名称与实体店名同步修改。
6.1 商家报错修改: 商家联系门店责任人进行修改。
6.2 门店负责人报错修改: 门店后台填写修改后的基本信息。
6.3 品牌商家名称修改,需参照《网定宝不当使用他人权利规则》。
本规则于2022年19月1日发布生效。
商户同意网定宝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拥有对本规则的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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