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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超时规则

发布时间:2022-09-26 | 浏览:683

第一章: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实物类商品订单,不包含虚拟类和网定宝国际等特殊流程的商品订单。

第二章:系统超时节点及时效要求

网定宝平台交易双方应按照网定宝设置的交易流程进行交易,交易流程中涉及的超时规则如下:

2.1付款超时的规定

消费者自拍下商品之时起,在以下时限内未付款的,系统将自动关闭交易:

订单状态

状态说明

超时时间

超时动作

等待付款

等待消费者付款

24小时

除货到付款及上门自提订单外,消费者下单后24小时内未付款的订单,系统会自动取消订单并关闭交易。

 

2.2发货的超时规定(发货相关内容,请参照《网定宝平台发货管理规则》有关规定)

如商家发生缺货的情形,需商家或门店在接单后30分钟内电话联系消费者,在明确征得消费者同意后,为消费者操作有货先发,或者为消费者审核取消订单申请。

2.3确认收货的超时规定

自发货之日起,在以下时限内未确认收货的,超时规定具体如下:

订单状态

状态说明

超时时间

超时动作

配送中

等待确认收货

2日

未点击确认收货系统自动变更为完成

 

2.4退款的超时规定

消费者自付款之时起即可申请退款,退款的超时规定具体如下:

订单状态

状态说明

超时时间

超时动作

取消订单待审核

订单未完成,消费者申请取消订单

24小时

消费者申请取消订单如需商家审核,商家24小时内不进行审核,系统将自动审核通过,之后进入退款流程。

2.5售后服务的超时规定

售后相关内容,请参照《网定宝商家售后服务管理规则》有关规定。

2.6纠纷的超时规定(交易纠纷相关内容,请参照《网定宝平台交易纠纷处理总则》有关规定)

消费者申请进行纠纷处理的:

纠纷单状态

状态说明

超时时间

超时动作

待回复

消费者发起纠纷单后,纠纷单流转至商家端,需商家回复

36小时

消费者发起纠纷单后,纠纷单流转至商家端,如商家36小时未回复,则系统自动网定宝介入。

待举证

网定宝客服已介入,要求双方进行举证

4小时(工作日)

网定宝客服介入后,要求双方进行举证,若商家4个小时内(工作日9:00-18:00,非工作日顺延)未充分举证,则表示商家放弃,网定宝将根据现有证据进行判责。

待执行

网定宝客服已判责,判定商家需执行

1日

网定宝客服已判定商家责任且需执行,若商家1天内未进行主动执行并回馈执行说明,则将由网定宝根据判责结果进行处理。

可申诉

仲裁单完成,商家可申诉

7日

商家申诉期为7天,超期将无法提起申诉。

 

2.7评价的超时规定

消费者自订单完成起即可进行评价,评价时效的超时规定具体如下:

订单状态

状态说明

超时时间

超时动作

已完成

消费者已收到商品

60日

交易完成后,60天内消费者可以对商品和服务进行评价。

 

2.8对于正常的网定宝平台交易,若交易双方在一定时间内没有进行相应的操作(超时未操作),系统将会自动执行操作;因商家未及时处理导致的全部后果,由商家自行承担。 

第三章 附则

3.1网定宝全渠道开放平台商家的行为,发生在本管理规则生效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管理规则生效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规则。

3.2网定宝可根据平台运营情况随时调整本管理规则并向商家公示。

3.3 商家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规则已有规定的,适用于本规则,本规则尚无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处理。商家依据相关规则承担的相关责任并不免除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商家在网定宝的任何行为,应同时遵守与网定宝及其关联公司签订的各项协议。

3.4本规则于2022年10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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