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1-12 | 浏览:1195
(一)网定宝目前仅支持旗舰店、专卖店店铺的主体变更,暂未开通专营店店铺的变更通道。
(二)店铺和主体要求
1、符合以下任一要求的旗舰店可以申请主体变更:
(1)现主体和新主体具备同一控股股东或者同一实际控制人,且控制关系存续6个月及以上。
(2)新主体是品牌商体系内公司,且商标近6个月内未发生过转让。
(3)新主体为经网定宝备案公示的星级商家。
2、符合以下要求的专卖店可以申请主体变更:
现主体和新主体具备同一控股股东或者同一实际控制人,且控制关系存续6个月及以上。
(三)其他要求
1、申请变更的网定宝店铺需状态正常可访问。
2、申请变更的店铺入驻网定宝须满一年。若现主体为品牌代理商、新主体为品牌商体系内公司,且商标近6个月内未发生过转让的,不受该开店时间限制(仅限旗舰店)。
举例:A旗舰店于2018年3月1日入驻网定宝,于2018年9月1日申请变更,申请变更时店铺入驻时间不满一年。若现主体为品牌代理商、新主体为品牌商体系内公司,且商标近6个月内未发生过转让的,则申请变更时间不受开店时间需满一年的限制。
3、同一店铺近365天内仅能变更一次。举例:若A旗舰店变更时间为2018年1月15日,则2019年1月14日前不得再次申请变更。
4、申请变更的店铺近365天内一般违规行为累计扣分须小于24分,严重违规行为累计扣分须小于12分,且不存在进行中的违规或申诉。
5、申请变更的店铺不存在拖欠费用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店铺在网定宝等关联平台产生的费用,以及网定宝商家保证金、网定宝商家会员服务年费、金融贷款等。
6、申请变更的店铺在执行变更时,需要确保已完结网定宝等活动。
7、申请变更后,新主体若在网定宝开设多家店铺的,则店铺间经营的品牌及/或商品不得重复。
8、现主体及新主体在网定宝诚信经营,不存在非诚信经营记录。
申请主体变更需要提供的资料包括现主体和新主体的关系证明材料、新主体和品牌商的关系证明材料以及新主体符合最新的网定宝入驻标准的经营资质等。
变更类型 | 资质类型 | |
主体关系证明材料 | 新主体经营资质 | |
现主体和新主体具备同一控股股东或者同一实际控制人(旗舰店、专卖店) | (1)若现主体和新主体具备同一控股股东,请提供:加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印章的公司章程或能够体现控股比例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信息截图。 (2)若现主体和新主体具备同一实际控制人,请提供:由有证券法律业务经验的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现主体和新主体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的法律意见书。 | 新主体的经营资质需符合当前的入驻标准,各类目入驻资质细则点此查看。 若目前为暂不招商类目,则新主体的经营资质需符合当前年度的网定宝在营商家资质标准。 |
新主体为品牌商体系内公司(旗舰店) | 证明新主体是品牌商体系内公司的资质: (1)若新主体是商标权利人,请提供商标注册证明。 (2)若新主体是和商标权利人存在控制关系的公司,请提供商标注册证明以及证明新主体与商标权利人存在控制关系的资料,如加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印章的公司章程、能够体现控股比例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信息截图、有证券法律业务经验的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或其他能够判定控制关系成立的资料。 | |
新主体为经网定宝备案公示的星级商家(旗舰店) | / |
1、网定宝保证金
店铺执行变更时,新主体需要重新缴纳网定宝保证金,网定宝会对老主体缴纳的保证金解除止付。保证金缴纳额度及相关约定详见当年度的网定宝入驻标准。
2、会员服务年费(下称“年费”)
店铺执行变更时,老主体已缴纳的年费网定宝不做结算,由新主体承继,年底统一结算至新主体的商家账户。年费缴纳及结算详见网定宝收费标准。
3、在途交易
在途交易所涉店铺应收交易款项,自店铺的新支付宝账户绑定完成之时起将支付到新主体的支付账户中。在途交易所涉交易退款,将从新主体支付账户扣取相关款项后直接退回给买家。
4、本标准于2022年10月1日起发布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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