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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婴类目资质标准

发布时间:2020-10-29 | 浏览:2168

一、目的和依据

(一)为了规范商家在网定宝开放平台的经营行为,营造合法合规的平台经营环境,保障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平台内经营者的健康良好发展,维护网定宝开放平台的正常经营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网定宝开放平台与商家间协议和网定宝开放平台发布的其他规范/规则/管理办法等,特制订本规范。

(二)商家在网定宝开放平台的经营行为应当遵守本规范。商家同意网定宝有权对商家经营行为进行指导、监督、管控。任何违反本规范而发生的行为,网定宝有权对商家进行规则管控及处理。

二、适用范围 

(一)本规范适用于在网定宝全渠道平台经营母婴类商品的商家。

(二)母婴类商品,包括但不限于奶粉、营养辅食、洗护用品、尿裤湿巾、婴幼儿护理用品、童车、手推车、安全座椅、婴幼儿玩具、喂养用品、寝居服饰等。

(三)所售商品需包含在许可证的许可范围内: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特殊食品:婴儿奶粉(婴幼儿配方乳粉),婴儿辅食(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保健食品。

三、商家入驻管理

商家应向平台提供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并且经营范围包含所售商品品类。在前述资质外,各省市对酒类零售经营、网络销售有特殊规定的,按照各省市规定进行入驻管理。若有资质虚假、仿冒等情形,按照《网定宝全渠道店铺资质管理规范》平台规范处理。商家有义务保证商品资质合法合规,当平台要求提供时商家应在要求期限内提供商品资质,如因无法提供相关资质导致平台损失,商家应全额承担。


店铺类型:个体工商户(自营)店铺

类目

个体工商户

母婴

1、提供个体工商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所经营商品的品类;经营者个人身份证、银行卡。

2、追溯至品牌方的逐级销售授权,或提供正品承诺函。

3、母婴用品(非食品类)无需食品资质,母婴食品需上传食品经营许可证;如果商家自身是生产厂商的情况,则需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店铺类型:企业店铺

店铺授权标准

店铺类型

旗舰店

专卖店

专营店

店铺授权

1、若品牌权利人授权给入驻商开设旗舰店,需提供品牌权利人给入驻商的一级旗舰店的授权。授权文件的详细内容,请见《旗舰店授权书》

1、由商标权利人到入驻商家销售其品牌商品依次授权(授权链必须完整有效,不得有地域限制)。

1、由商标权利人到入驻商家销售其品牌商品的依次授权(授权链必须完整有效,不得有地域限制)。

2、若卖场型品牌商标权人开设的旗舰店,需提供服务类商标注册证或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若售卖的产品不是自有品牌还需提供商持方对入驻商的授权书。

2、若经营出售多个品牌的专卖店,申请的多个品牌都应属于同一商标权利人。

2、专营店命名不得带有商品品牌名称。

3、若经营出售多个自有品牌的旗舰店,需提供品牌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的证明材料。




公司/品牌/行业资质标准

一级类目

二级类目

公司资质

品牌资质

行业资质

特殊资质项补充

母婴

奶粉

1、营业执照: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人民币;若经营进口商品公司依法成立年限满两年(需确保未在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且所售商品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
2、一般纳税人资格证: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提供,税务局开具的一般纳税人证明或近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商标注册证/商标受理通知书:①由国家商标总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R标)或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TM标),若商标发生过转让/变更/续展,需提供相应证明;②若经营进口商品,进口品牌需提供国内商标注册证(若提交的是马德里商标,需提供领土延伸证明)。
2、销售授权书:以商标持有人为源头出发的,授权至供应商公司主体的完整授权链条。
3、质检报告:提供近两年内(食品一年内)有效的第三方权威质检机构出具的质检报告(须含有CMA认证或CNAS认证),成品检测报告内容须包含品牌名称、产品名称和各类产品所必须的各类检测项。注:如无品牌名称,提供含品牌名称及生产单位的产品实拍图。
4、生产单位营业执照:企业名称需与食品生产许可证、检验报告生产单位企业一致。
5、委托加工协议(经营国产商品):经营产品非自产需提供与生产方的委托加工协议。
6、委托进口协议(经营进口商品):报关单上的经营单位或收货单位不在授权链上,需提供委托报关授权。
7、报关单(经营进口商品):近两年内(食品一年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报关单上应展现对应品牌名称,及商品名称。
8、入境检验检疫(经营进口商品):入境检验检疫如有附页需提供完整、报关单与入境检疫需为近两年(食品一年)同一批次。

9、境外食品生产企业注册文件(经营进口商品):涉及食品类需提供境外食品生产企业在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的注册文件(或在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公布的备案/注册的名单可查)。
10、境外出口商/代理商备案文件(经营进口商品):境外出口商/代理商备案文件(或在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公布的备案/注册的名单可查)。
11、进口商备案文件(经营进口商品):境外出口商/代理商备案文件(或在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公布的备案/注册的名单可查)。
12、进口商营业执照(经营进口商品):企业名称需与报关单位企业一致。
13、进口商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进口商品):企业名称需与报关单位企业一致。
14、产品清单:按模板填写,加盖入驻公司红章,可下载产品清单模板

食品经营许可证:
所售商品需包含在许可证的许可范围内。

经营婴幼儿配方奶粉需提供:1、婴幼儿配方乳粉注册证书;2、经营特殊食品(1)特殊食品的注册/备案文件(文件中应包含标签、说明书的内容)、监管机关的公示页面及链接;(2)产品实物的标签、说明书。

营养辅食

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类别需与检验报告产品相符。

尿裤湿巾


经营尿裤湿巾需提供消毒产品生产许可证。

喂养用品


经营牙胶安抚、奶瓶奶嘴、直接接触食品的塑料容器类需提供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

洗护用品


1、经营牙膏需提供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2、经营化妆品类需提供化妆品备案、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3、经营奶瓶清洗需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童车童床


经营童车需提供CCC认证。

亲子乐园



妈妈专区


经营防溢乳垫需提供消毒产品生产许可证。

婴童寝居


经营爬行垫需提供CCC认证。

安全座椅


经营安全座椅需提供CCC认证。

童装



童鞋



以下内容会与您入驻有关联,建议您详细阅读:

1.旗舰店授权书

2.专卖店/专营店授权书模板下载

3.网定宝开放平台《店铺资费一览表》

4.网定宝开放平台《店铺总则》

5.网定宝开放平台《店铺&门店命名规则》

附则:

1.网定宝平台商家的行为,发生在本管理标准生效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标准。发生在本管理标准生效之日以后的,适用本标准。

2.网定宝全渠道可根据平台运营情况随时调整本管理标准并向商家公示。

3.商家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标准已有规定的,适用于本标准。本标准尚无规定的,网定宝全渠道有权酌情处理。但网定宝全渠道对商家的处理不免除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商家在网定宝的任何行为,应同时遵守与网定宝及其关联公司签订的各项协议。

4.本标准于2020年111日发布生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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