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0-28 | 浏览: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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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范适用于网定宝平台销售的纺织品、珠宝首饰、家具、皮革制品等各类商品。
GB/T 11951-2018 天然纤维 术语
GB/T 4146.1-2009 纺织品 化学纤维 第1部分:属名
GB/T 17685-2016 羽绒羽毛
QB/T 2262-1996 皮革工业术语
QB/T 1333-2018 背提包
GB/T 16552-2017 珠宝玉石 名称
GB/T 16553-2017 珠宝玉石 鉴定
GB/T 25071-2010 珠宝玉石及贵金属产品分类与代码
GB 11887-2012《首饰 贵金属纯度的规定及命名方法》
GB 11887-2012《首饰 贵金属纯度的规定及命名方法》第1号修改单
GB/T 3324-2017 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
GB/T 28010-2011红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
GB/T 18107-2017 红木
GB/T 16734-1997 中国主要木材名称
GB/T 28202-2011 家具工业术语
QB/T 2385-2018 深色名贵硬木家具
GB/T 15036.1-2018 实木地板 第1部分:技术要求
GB/T 18513-2001 中国主要进口木材名称
4.1 纺织品
制品 | 定义 | 商品名称、商详页使用规范 |
纯棉 | 棉纤维含量为100%的棉制品。 | 宣称为“纯棉、全棉、棉100%、100%棉”等时,必须满足棉纤维含量为100%。 |
纯、全、100%羊绒针织品 | 羊绒成分含量95%及以上,其余部分纤维须是羊毛。 | 宣称为“纯羊绒、全羊绒、羊绒100%、羊绒100%” 等时:必须满足羊绒成分含量95%及以上,且其余部分纤维必须是羊毛。 |
纯、全、100%羊毛针织品 | 羊毛成分含量必须达到100%。 | 宣称为“纯羊毛、全羊毛、羊毛100%、羊毛100%”等时:必须满足羊毛成分为100%。 |
羊绒针织品 | 羊绒成分含量30%以上(含)的针织品。 | 宣称为“羊绒针织品”时:必须满足羊绒含量不低于30%。 |
羊毛针织品 | 羊毛成分含量30%以上(含)的针织品。 | 宣称为“羊毛针织品”时:必须满足羊毛含量不低于30%。 |
羊绒机织围巾、披肩 | 羊绒成分含量30%以上(含)的机织围巾、披肩。 | 宣称为“羊绒机织围巾、羊绒机织披肩”时, 必须满足羊绒含量不低于30%。 |
山羊绒毯 | 山羊绒成分含量30%以上(含)的机织或针织毯。 | 宣称为“山羊绒毯”时,必须满足山羊绒含量不低于30%。 |
羊毛、羊绒被 | 羊毛成分含量50%以上(含)的被, 羊绒成分含量30%以上(含)的被。 | 宣称为“羊毛被”时,必须满足羊毛含量不低于50%; 宣称“纯羊毛被”时,必须满足羊毛含量为100%; 宣称为“羊绒被”时,必须满足羊绒含量不低于30%; 宣称“纯羊绒被”时,必须满足羊绒含量不低于95%。 |
纯、全、100%真丝(蚕丝)制品 | 指桑蚕丝或柞蚕丝含量为100%的制品。 | 宣称为“纯丝、真丝100%、桑蚕丝100%、100%桑蚕丝”等时,必须满足对应宣称蚕丝含量为100%。 |
丝绸围巾、披肩 | 指桑蚕丝或柞蚕丝含量30%以上(含)的围巾或披肩制品。 | 宣称为“丝绸围巾、丝绸披肩、真丝围巾、真丝披肩、桑蚕丝围巾、桑蚕丝披肩”等时,必须满足对应宣称蚕丝含量不低于30%。 |
丝绸服装 | 指以含有蚕丝或绢丝机制丝织物为主要面料生产的丝绸服装。 | 宣称为“真丝服装、丝绸服装、桑蚕丝服装”等时:必须满足对应宣称的含量不低于30%。 |
丝绸眼罩 | 指采用丝绸为主要面料制成的用于眼部遮挡光线的护眼用具。 | 宣称为 “丝绸眼罩、桑蚕丝眼罩、真丝眼罩”等时:必须满足对应宣称的含量不低于30%。 |
蚕丝被 | 指以桑蚕丝绵、柞蚕丝绵为主要原料,经制胎和胎套绗缝制作而成的蚕丝被。 | 宣称为“蚕丝被”制品时,必须满足对应宣称蚕丝含量不低于50%。 |
蚕丝绒毯 | 蚕丝含量为50%以上(含)的机织绒毯。 | 宣称为“蚕丝绒毯”制品时, 必须满足对应宣称蚕丝含量不低于50%。 |
丝绸床上用品 | 蚕丝含量为30%以上(含)织物为面料加工而成的 丝绸床上用品。 | 宣称为“丝绸床单、丝绸床罩、丝绸被罩、丝绸枕套、丝绸垫”等时,必须满足面料中蚕丝含量不低于30%。 |
纯、全、100%亚麻、苎麻等制品 | 指亚麻、苎麻、汉麻等麻纤维含量为100%的麻制品。 | 宣称为“纯麻、全麻、亚麻100%、100%亚麻”等时,必须满足对应宣称麻纤维含量为100%。 |
亚麻针织品 | 指亚麻含量不低于50%的亚麻针织品。 | 宣称为“亚麻针织品”时,必须满足亚麻含量不低于50%。 |
亚麻床上用品 | 指亚麻含量50%(含)以上的机织亚麻床上用品。 | 宣称为“亚麻床单、亚麻床罩、亚麻被罩、亚麻枕套、亚麻垫”等时,必须满足亚麻纤维含量不低于50%。 |
苎麻袜 | 苎麻纤维含量50%(含)以上的袜制品。 | 宣称为“苎麻袜”时,必须满足苎麻纤维含量不低于50%。 宣称为“苎麻混纺袜”时,必须满足苎麻纤维含量不低于35%。 |
羽绒服 | 填充物需为白鸭绒、灰鸭绒、白鹅绒、灰鹅绒的一种,且含绒量明示值不得低于50%。 | 宣称为羽绒服商品,填充物必须为白鸭绒、灰鸭绒、白鹅绒、灰鹅绒的一种,且含绒量明示值不得低于50%。 |
羽绒被 | 填充物成分为100%羽绒羽毛,且绒子含量不低于50%的被类产品。 | 宣称为羽绒被商品时,填充物成分必须为100%羽绒羽毛,且绒子含量不低于50%的被类产品。 |
羽毛被 | 填充物成分为100%羽绒羽毛,且绒子含量小于50%的被类产品。 | 宣称为羽毛被商品时,填充物成分必须为100%羽绒羽毛,且绒子含量小于50%的被类产品。 |
混合羽绒被 | 填充物成分为羽绒羽毛和其他纤维的混合物,其中羽绒羽毛所占比例不低于50%。在羽绒羽毛中绒子含量不低于50%的被类产品。 | 宣称为混合羽绒被商品时,填充物成分中羽绒羽毛所占比例不低于50%,且羽绒羽毛中的绒子含量不低于50%的被类产品。 |
混合羽毛被 | 填充物成分为羽绒羽毛和其他纤维的混合物,其中羽绒羽毛所占比例不小于50%。在羽绒羽毛中绒子含量小于50%的被类产品。 | 宣称为混合羽毛被商品时,填充物成分中羽绒羽毛所占比例不低于50%,且羽绒羽毛中的绒子含量小于50%的被类产品。 |
复合羽绒被 | 填充物成分为羽绒羽毛和其他纤维,分层、分区分别填充,其中羽绒羽毛所占比例不低于50%。在羽绒羽毛中绒子含量不低于50%的被类产品。 | 宣称为复合羽绒被商品时,填充物成分中羽绒羽毛所占比例不低于50%,且羽绒羽毛中的绒子含量不低于50%的被类产品,羽绒羽毛与其他填充物分层或分区填充。 |
复合羽毛被 | 填充物成分为羽绒羽毛和其他纤维,分层、分区分别填充,其中羽绒羽毛所占比例不低于50%。在羽绒羽毛中绒子含量小于50%的被类产品。 | 宣称为复合羽毛被商品时,填充物成分中羽绒羽毛所占比例不低于50%,且羽绒羽毛中的绒子含量小于50%的被类产品,羽绒羽毛与其他填充物分层或分区填充。 |
羽绒床垫 | 填充物成分为100%羽绒羽毛, 且绒子含量不低于50%的床垫类产品。 | 宣称为“羽绒床垫”商品时,填充物成分必须为100%羽绒羽毛,且绒子含量不低于50%的床垫产品。 |
羽毛床垫 | 填充物成分为100%羽绒羽毛, 且绒子含量小于50%的床垫类产品。 | 宣称为“羽毛床垫”商品时,填充物成分必须为100%羽绒羽毛,且绒子含量小于50%的床垫类产品。 |
羽绒睡袋 | 填充物成分为100%羽绒羽毛, 且绒子含量不低于50%的睡袋类产品。 | 宣称为“羽绒睡袋”商品时,填充物成分必须为100%羽绒羽毛,且绒子含量不低于50%的睡袋产品。 |
羽毛睡袋 | 填充物成分为100%羽绒羽毛, 且绒子含量小于50%的睡袋类产品。 | 宣称为“羽毛睡袋”商品时,填充物成分必须为100%羽绒羽毛,且绒子含量小于50%的睡袋类产品。 |
羽绒枕(垫) | 填充物成分为100%羽绒羽毛, 且绒子含量不低于50%的枕垫类产品。 | 宣称为“羽绒枕、羽绒垫”商品时,填充物成分必须为100%羽绒羽毛,且绒子含量不低于50%的枕垫产品。 |
羽毛枕(垫) | 填充物成分为100%羽绒羽毛, 且绒子含量小于50%的枕垫类产品。 | 宣称为“羽毛枕、羽毛垫”商品时,填充物成分必须为100%羽绒羽毛,且绒子含量小于50%的枕垫类产品。 |
4.2 珠宝首饰
定义 | 定义 | 商品名称、商详页等使用规范 |
足金 | 含金量千分数不小于990的金合金。 | 宣称“G990、Au990、金990、足金”时,含金量千分数不小于990。 |
22K金 | 含金量千分数不小于916的金合金。 | 宣称“22K金、G22K、Au22K”时,含金量千分数不小于916。 |
18K金 | 含金量千分数不小于750的金合金。 | 宣称“18K金、G18K、Au18K、金750、G750、Au750”时,含金量千分数不小于750。 |
14K金 | 含金量千分数不小于585的金合金。 | 宣称“14K金、G14K、Au14K”时,含金量千分数不小于585。 |
9K金 | 含金量千分数不小于375的金合金。 | 宣称“9K金、G9K、Au9K”时,含金量千分数不小于375。 |
足铂 | 含铂量千分数不小于990的铂合金。 | 宣称“足铂金、足铂、足白金、Pt990、铂990”时,含铂量千分数不小于990。 |
Pt950 | 含铂量千分数不小于950的铂合金。 | 宣称“Pt950、铂950”等时,含铂量千分数不小于950。 |
Pt900 | 含铂量千分数不小于900的铂合金。 | 宣称“Pt900、铂900”等时,含铂量千分数不小于900。 |
Pt850 | 含铂量千分数不小于850的铂合金。 | 宣称“Pt850、铂850”等时,含铂量千分数不小于850。 |
足钯 | 含钯量千分数不小于990的钯合金。 | 宣称“足钯、足钯金、Pd990、钯990”等时,含钯量千分数不小于990。 |
Pd950 | 含钯量千分数不小于950的钯合金。 | 宣称“Pd950、钯950”等时,含钯量千分数不小于950。 |
Pd500 | 含钯量千分数不小于500的钯合金。 | 宣称“Pd500、钯500”等时,含钯量千分数不小于500。 |
足银 | 含银量千分数不小于990的银合金。 | 宣称“990银、Ag990、S990、足银”等时,含银量千分数不小于990。 |
925银 | 含银量千分数不小于925的银合金。 | 宣称“925银、Ag925、S925”等时,含银量千分数不小于925。 |
800银 | 含银量千分数不小于800的银合金。 | 宣称“800银、Ag800、S800”等时,含银量千分数不小于800。 |
翡翠 | 天然产出的,未经充填、染色等处理的翡翠才可定名为翡翠,即天然翡翠,俗称翡翠A货(以国家珠宝玉石鉴定标准为准)。 | 宣称“天然翡翠、翡翠A货、A货翡翠”等时,商品须为天然未经充填、染色等处理的。处理翡翠不能称之为“天然翡翠”或“翡翠A货”。 |
4.3 家具
制品 | 定义 | 商品名称、商详页使用规范 |
木家具 | 主要零部件中装饰件、配件除外,其余采用木材、人造板等木质材料制成的家具。 | 宣称为“木家具”时,必须是主要零部件中装饰件、配件除外,其余采用木材、人造板等木质材料制成的家具。 |
产品标识、质量明示卡、使用说明以及销售合同中的明示与产品中使用的木材、人造板及其使用部位应保持一致。 | ||
全实木家具 | 所有木质零部件(镜子托板、压条、五金配件除外)均采用实木锯材或实木板材制作的家具。 | 宣称为“全实木家具”时,必须是所有木质零部件(镜子托板、压条、五金配件除外)均采用实木锯材或实木板材制作的家具。 |
产品标识、质量明示卡、使用说明以及销售合同中的明示与产品中使用的木材及其使用部位应保持一致。 | ||
实木类家具 | 主要部位采用实木类材料制作、表面经(或未经)实木单板或薄木(木皮)贴面、经(或未经)涂饰处理的木家具。实木类材料包括原木、实木锯材及指接材、集成材等材料。 | 宣称为“实木类家具”时,必须是主要部位采用实木类材料制作、表面经(或未经)实木单板或薄木(木皮)贴面、经(或未经)涂饰处理的木家具。 |
产品标识、质量明示卡、使用说明以及销售合同中的明示与产品中使用的木材及其使用部位应保持一致。 | ||
实木家具 | 基材采用实木锯材或实木板材制作,表面没有覆面处理的家具。 | 宣称为“实木家具”时,必须是基材采用实木锯材或实木板材制作,表面没有覆面处理的家具。 |
产品标识、质量明示卡、使用说明以及销售合同中的明示与产品中使用的木材及其使用部位应保持一致。 | ||
实木贴面家具 | 基材采用实木锯材或实木板材制作、并在表面覆贴实木单板或薄木(木皮)的家具。 | 宣称为“实木贴面家具”时,必须是基材采用实木锯材或实木板材制作、并在表面覆贴实木单板或薄木(木皮)的家具。 |
产品标识、质量明示卡、使用说明以及销售合同中的明示与产品中使用的木材及其使用部位应保持一致。 | ||
板式家具 | 主要部位采用纤维板、刨花板、胶合板、细木工板、层积材等人造板(包括素面和饰面人造板)制作的家具。 | 宣称为“板式家具”时,必须是主要部位采用纤维板、刨花板、胶合板、细木工板、层积材等人造板(包括素面和饰面人造板)制作的家具。 |
产品标识、质量明示卡、使用说明以及销售合同中的明示与产品中使用的木材、人造板及其使用部位应保持一致。 | ||
板木家具 | 产品框架等采用实木制作,板件或框架内板面采用饰面人造板制作的家具。 | 宣称为“板木家具”时,必须是框架等采用实木制作,板件或框架内板面采用饰面人造板制作的家具。 |
产品标识、质量明示卡、使用说明以及销售合同中的明示与产品中使用的木材、人造板及其使用部位应保持一致。 | ||
综合类木家具 | 采用各类木质材料制作、不能界定为实木类家具、板式家具、板木家具的其他木家具。 | 宣称为“综合类木家具”时,必须是采用各类木质材料制作、不能界定为实木类家具、板式家具、板木家具的其他木家具。 |
产品标识、质量明示卡、使用说明以及销售合同中的明示与产品中使用的木材、人造板及其使用部位应保持一致。 | ||
深色名贵硬木家具 | 指注重传统工艺,采用深色名贵硬木(产于热带及亚热带地区、心边材区别明显、心材多为散孔材或半环孔材。其花纹美丽,颜色较深。耐腐抗蛀。木材材质硬、密度大的一类商品木材)锯材加工制成的一类实木工艺家具的商品统称,包括深色名贵硬木锯材制成的家具和深色名贵硬木包覆家具。 | 宣称为“深色名贵硬木家具”时,必须是注重传统工艺,采用深色名贵硬木锯材加工制成的一类实木工艺家具。 |
产品命名时应按主要使用木材的树种名称进行命名或按主要用材的木材名称进行命名。 | ||
产品标识、质量明示卡、使用说明以及销售合同中的明示与产品中使用的木材及其使用部位应保持一致。 | ||
红木家具 | 采用中国传统硬木家具生产工艺,用红木(紫檀属、黄檀属、柿属、崖豆属及决明属)树种的心材,其构造特征、密度和材色(大气中变深的材色)符合GB/T 18107-2017标准规定要求的木材]制造的一类家具产品。 | 宣称为“红木家具”时,必须是采用中国传统硬木家具生产工艺,用红木制造的一类家具。 |
红木家具产品命名、家具用材明示、家具商贸活动中应正确引用GB/T 18107中给出的木材名称、树种中文名、木材拉丁属名、树种拉丁名、国外商品名。 | ||
产品用材应与产品质量明示卡中明示的树种或木材名称及其使用部位相一致。 | ||
红木软体家具 | 红木家具中配有软体靠背、软垫(坐垫或床垫)、软包扶手等的座具和卧具。 | 宣称为“红木软体家具”时,必须是红木家具中配有软体靠背、软垫(坐垫或床垫)、软包扶手等的座具和卧具。 |
红木家具产品命名、家具用材明示、家具商贸活动中应正确引用GB/T 18107中给出的木材名称、树种中文名、木材拉丁属名、树种拉丁名、国外商品名。 | ||
产品用材应与产品质量明示卡中明示的树种或木材名称及其使用部位相一致。 | ||
红木包覆家具 | 采用优质天然实木锯材为基材,外表包覆红木薄板(厚度不小于6 mm)加工制成的家具。 | 宣称为“红木软体家具”时,必须是采用优质天然实木锯材为基材,外表包覆红木薄板(厚度不小于6 mm)加工制成的家具。 |
红木家具产品命名、家具用材明示、家具商贸活动中应正确引用GB/T 18107中给出的木材名称、树种中文名、木材拉丁属名、树种拉丁名、国外商品名。 | ||
产品用材应与产品质量明示卡中明示的树种或木材名称及其使用部位相一致。 | ||
实木地板 | 未经拼接、覆贴的单块木材直接加工而成的地板。 | 明示木材名称应与实际名称一致,采用中文学名(木材名称)或流通商品名,并标注拉丁名。 |
4.4 皮革制品
制品 | 定义 | 商品名称、商详页使用规范 |
皮衣 | 以各种皮革等为主要面料制成的服装。 | 宣称“皮衣”时,真皮皮革部分占比不低于50%,且需注明皮革种类,如山羊皮或绵羊皮。 |
真皮腰带 | 以天然皮革、移膜皮革等材料制成的腰带。 | 带面和带里90%以上使用头层皮革(头层移膜皮革除外),可标注“真皮”; 主体带面材料使用剖层皮革材质,宜标注“剖层”字样; 皮革基体的涂层厚度或覆膜厚度大于皮革基体厚度,不宜单独标注“皮革”,可标为“复合材料”。 |
真皮箱包 | 以各种皮革材料为主要材料制成的背包、手提包、旅行箱包等。 | 面层材料90%以上使用头层皮革(头层移膜皮革除外),可标注“真皮”; 移膜皮革、剖层皮革材质硬明确标注“移膜”、“剖层”字样; 使用多种成分复合制成的材料,其中皮革基体厚度不大于总厚度的60%,不能标注“皮革”。 |
真皮票夹 | 以各种皮革材料为主要材料制成的票夹。 | 面层材料90%以上使用头层皮革(头层移膜皮革除外),可标注“真皮”; 剖层皮革材质宜标注 “剖层”字样; 皮革基体的涂层厚度大于皮革基体厚度,不宜单独标注“皮革”,可标注为“复合材料”。 |
商家在商品销售页面如商品标题、属性、详情、图片等要素描述材质信息进行商品发布时,需要按照材质标准定义填写,同时需要满足5.1-5.5要求:
5.1 对商品的材质信息进行真实、完整的描述,确保页面材质描述信息与商品实际材质相一致,材质名称应规范标注,同时符合相应行业标准要求。红木和名贵硬木家具材质描述需符合该品类专业名词使用网定宝内部规则要求。
5.2 在商品标题、属性、详情、图片等要素出现有关材质信息描述时需确保商品各要素间材质信息描述的一致性。
5.3 商品标题、属性、详情、图片等要素不得使用“非纯棉、非羊绒、非黄金、不是真皮、不是黄金”等易造成混淆的非商品材质的关键词。
5.4 在商品标题、属性、商详、图片等要素如使用“纯棉、桑蚕丝、足金、925银、天然翡翠”等表示材质的关键词时,商品本身的主要材质需符合材质的定义,否则不允许在商品页面使用表示材质的关键词。
5.5 商品标题、属性、详情、图片等要素描述材质词为非商品主材质时,需明示所宣称材质词对应商品的部位。
商家违反本规范相关规定,网定宝平台将依照商家已签署协议、《网定宝平台商家违规积分管理规则》及平台其他相关规则对其进行处理。
6.1 页面描述不一致
商品标题、属性、详情、图片等各要素间材质信息描述不一致,依照《网定宝平台商家违规积分管理规则》3.1.2不当发布商品信息规定:按情节轻重程度予以警告、违规商品下架、全店商品下架、扣分、限制创建商品及屏蔽店铺等措施。
6.2 商品实际材质与页面描述不一致
商品实际材质与销售页面描述不一致,依照《网定宝平台商家违规积分管理规则》3.1.6虚假宣传规定:情节严重的,每次扣25分,并予以删除违规商品的处理;情节极其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6.3 材质质量不合格
商品实际材质不符合相关行业标准要求,依照《网定宝平台商家违规积分管理规则》2.4商品质量不合格规定:情节严重的,每次扣25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6.4 规范标注
如发现商品销售页面材质信息不满足5.3-5.5要求,平台有权对违规商品进行下架处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25分。
6.5 材质调查
商家未按照平台要求在金刚等系统或邮件内提交符合平台要求的商品材质证明,依照《网定宝平台商家违规积分管理规则》2.6不配合提交资料进行处理,对于发现的违规商品予以下架,同时按情节轻重程度进行违规扣分。
7.1网定宝平台商家的行为,发生在本管理规范生效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标准或规则。发生在本管理规范生效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规范。
7.2网定宝可根据平台运营情况随时调整本管理规范并以“网定宝平台”公告的形式向商家公示;商家入驻网定宝即表示接受网定宝其后不时调整、颁布的管理规范。
7.3商家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规范已有规定的,适用于本规范。本规范尚无规定的,网定宝有权酌情处理,但网定宝对商家的处理不免除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商家在网定宝的任何行为,应同时遵守与网定宝及其关联公司签订的各项协议;如有违约即视为对本规范的违反。
7.4本规则于2020年11月1日发布并生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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