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0-27 | 浏览:1434
为了完善沟通机制、帮助广大商家及时、高效的进行申诉,提升平台申诉处理时效,根据《网定宝开放平台总则》、《网定宝开放平台商家违规积分管理规则》等网定宝平台规则,特制定本规则。
1.1所有网定宝开放平台商家在发起违规申诉时适用本规则。
2.1开放线上违规申诉的违约单,商家需在违规处理作出之日起7日内对违约单进行确认或发起违规申诉。7日内未进行操作的,视为商家认可违规处理,违规处理将自动生效。
2.2开放线上违规申诉的违约单,商家收到违规通知时若不认可该违规处理,自该违规处理作出之日起7日内可通过“网定宝商家管理系统”发起违规申诉,同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针对同一项违规处理,商家只有一次发起线上申诉的机会;不开放线上违规申诉入口的违约单,商家不可进行申诉。
2.3网定宝平台在收到商家提起的申诉后,审核商家提交的申诉材料并反馈相应处理结果。若违规申诉成功,则对应的违规处理不成立;若申诉不成功,则对应的违规处理成立。
3.1鉴于不同的违规类型或违规情形需要商家提供的证明材料有所不同,因此商家可参照《违规申诉材料一览表》准备申诉材料,如需补充其他申诉材料的则以网定宝平台另行通知内容为准。
3.2为了保证申诉的有效性,提高申诉成功率,进行违规申诉时商家需按照网定宝平台的要求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聊天记录,截图,链接,照片,录音,快递单凭证等。如商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网定宝平台将按照《网定宝开放平台商家违规积分管理规则》中“不配合提交资料”的相关规定对商家进行相应处理。
4.1本规则中的“日”如无特殊说明均指连续的自然日,如15日是连续15日。
4.2网定宝平台商家的行为,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以前的,适用之前的规则。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规则。
4.3网定宝平台可根据平台运营情况调整本管理规则,并在修订生效的至少7日前以“网定宝平台”公告的形式向商家公示。
4.4本规则于2022年10月1日发布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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