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申诉管理规则

发布时间:2020-10-27 | 浏览:1434

为了完善沟通机制、帮助广大商家及时、高效的进行申诉,提升平台申诉处理时效,根据网定宝开放平台总则网定宝开放平台商家违规积分管理规则网定宝平台规则,特制定本规则。

1.适用范围

1.1所有网定宝开放平台商家在发起违规申诉时适用本规则。

2.违规申诉流程

2.1开放线上违规申诉的违约单,商家需在违规处理作出之日起7日内对违约单进行确认或发起违规申诉。7日内未进行操作的,视为商家认可违规处理,违规处理将自动生效。

2.2开放线上违规申诉的违约单,商家收到违规通知时若不认可该违规处理,自该违规处理作出之日起7日内可通过“网定宝商家管理系统”发起违规申诉,同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针对同一项违规处理,商家只有一次发起线上申诉的机会;不开放线上违规申诉入口的违约单,商家不可进行申诉。

2.3网定宝平台在收到商家提起的申诉后,审核商家提交的申诉材料并反馈相应处理结果。若违规申诉成功,则对应的违规处理不成立;若申诉不成功,则对应的违规处理成立。

3.违规申诉证明材料

3.1鉴于不同的违规类型或违规情形需要商家提供的证明材料有所不同,因此商家可参照违规申诉材料一览表准备申诉材料,如需补充其他申诉材料的则以网定宝平台另行通知内容为准。

3.2为了保证申诉的有效性,提高申诉成功率,进行违规申诉时商家需按照网定宝平台的要求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聊天记录,截图,链接,照片,录音,快递单凭证等。如商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网定宝平台将按《网定宝开放平台商家违规积分管理规则》“不配合提交资料”的相关规定对商家进行相应处理。

4.其他

4.1本规则中的“日”如无特殊说明均指连续的自然日,如15日是连续15日。

4.2网定宝平台商家的行为,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以前的,适用之前的规则。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规则。

4.3网定宝平台可根据平台运营情况调整本管理规则,并在修订生效的至少7日前以“网定宝平台”公告的形式向商家公示。

4.4本规则于2022年10月1日发布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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