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票服务协议

发布时间:2022-09-28 | 浏览:500

本协议是您与“网定宝”之间关于访问、预定或使用“网定宝”汽车票预订服务所订立的协议。网定宝包括但不限于网定宝平台、网定宝APP、网定宝客户端、以及上述网站相关的微信公众号、网定宝关联方平台和/或客户端等。您完全理解并同意,“网定宝”仅是互联网信息服务平台,涉及具体产品和服务时,将由有资质的产品和服务的服务商提供。

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特别是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限制、免责条款可能以黑体加粗或加下划线的形式提示您重点注意。除非您已阅读并接受本协议所有条款,否则您无权使用“网定宝”提供的服务,一旦您点选“确认订单”或“购买”汽车票即表示您自愿接受本协议以及网定宝发布的其他全部服务条款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网定宝网用户协议》、《法律声明》、《隐私政策以及其他交易规则等其他协议(以下统称为“补充协议”),并已成为“网定宝”的用户。

如果您未满18周岁,请在法定监护人的陪同下阅读本协议,并特别注意未成年人使用条款。 

一、服务条款的修改

用户知晓并同意,为给用户提供更好的服务,本协议及补充协议可能调整或修改。“网定宝”会在线公布或以其他方式提醒用户相关内容的更新,也请用户及时了解最新的服务协议内容。在前述情况下,如果用户不同意本协议和/或补充协议中任何条款,用户应立即放弃注册、停止使用或主动取消网定宝提供的服务。若用户继续使用网定宝的服务,即表示同意接受修改后的本协议及补充协议并受之约束。

二、汽车票预订服务内容

1、用户在使用“网定宝”服务时,同意接受“网定宝”向用户提供的各类信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短信、网定宝App信息推送、PC端广告等服务类及营销类信息。

2、用户在使用本服务时,必须向网定宝提供准确的个人资料,如个人资料有任何变动,必须及时更新,否则不利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

3、用户应当对其使用网定宝而进行汽车票预订过程中进行的行为负法律责任。用户在使用网定宝网络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  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和法规;

2)  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网络服务系统;

3)  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

4)  不得利用网定宝传输任何危害社会,侵蚀道德风尚,宣传不法宗教组织等内容;

5)  不得利用网定宝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的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

6)  不得利用网定宝上载、张贴或传送任何非法、有害、胁迫、滥用、骚扰、侵害、中伤、粗俗、猥亵、诽谤、侵害他人隐私、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及有害或种族歧视的或道德上令人不快的包括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资料;

7)  不得利用网定宝进行任何不利于网定宝的行为;

8)  如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帐号或帐号出现安全漏洞的情况,应立即通告网定宝。

若用户的行为未遵循以上原则,“网定宝”将作出独立判断立即取消用户服务帐号。用户需对自己在网络用户服务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用户若在网络用户服务中散布和传播反动、色情或其他违反国家法律的信息,网定宝系统记录有可能作为用户违反法律的证据。

三、用户个人隐私保护

网定宝”非常重视用户个人信息的保护,在用户使用“网定宝”提供的服务时,用户同意“网定宝”按照在平台上公布的《隐私政策》 收集、存储、使用、披露、处理和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网定宝希望通过《隐私政策》向用户清楚地介绍对用户个人信息的处理方式,因此建议用户完整地阅读《隐私政策》,以帮助用户更好地保护用户的隐私权。

由于网络汽车票预订服务的特殊性,为保障您正常出行和获取电子版及纸质版汽车票、发票,网定宝需按照订单实际情况,将您的姓名、证件号码(比如身份证号码、军官证号码等)、手机号、行程单等信息提供至汽车票服务合作商。 

四、用户服务规则

1 用户完全同意及认可,“网定宝”是将有资质的汽车票代理机构提供的汽车票预订服务信息汇集于“网定宝”,以供用户查阅,同时帮助用户通过“网定宝”与上述服务提供商联系并预订相关服务产品。对用户预订的服务项目中出现的瑕疵等问题,“网定宝”并不承担责任,但“网定宝”会尽力协助用户与相关服务提供商进行协商。

2、 用户完全理解并同意,通过“网定宝”购买汽车票等产品或服务时,用户在预订产品或服务后应当及时付款;用户在预订产品或服务后未全额支付前,用户尚未完成购买上述产品或服务。因上述产品或服务的价格、舱位、数量或库存等实时更新或变化而造成用户的额外费用、损失或无库存等,由用户自行承担,“网定宝”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完全理解并同意,用户在支付过程中,因网络中断、银行反馈信息错误等非“网定宝”的原因造成的付款失败,由用户自行承担,“网定宝”不承担任何责任。

3、 请用户及时保存或备份用户的文字、图片等其他信息,用户完全理解并同意,由于“网定宝”储存设备有限、设备故障、设备更新或设备受到攻击等设备原因或人为原因,用户使用网路服务储存的信息或数据等全部或部分发生删除、毁损、灭失或无法恢复的风险,均由用户自行承担,“网定宝”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购票服务说明

1、我们为您提供的是汽车票代购服务。接受本协议,意味着您知晓并授权我们使用您在平台预留或注册的个人信息及常用旅客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为您提供汽车票信息查询、预订、退票、改签等服务,并同意我们向您发送与汽车票预订、及出行服务有关的信息。

2、通过我们的平台,您还可以自由选择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险、景区代金券、酒店代金劵等附加服务,具体服务内容以平台页面显示为准。

3、我们将根据您实际选择的服务类型、服务数量等收取适当的服务费费用,具体金额请您在提交订单付款时仔细核对确认。

4、我们现仅接受二代身份证预订,其他证件暂不支持。

5、每笔订单可支持购买的车票数量不等,请以实际班次为准。如超过当前班次可购车票数量的上限,请分开预订。

6、所有班次目前均支持售卖全价票(含成人及身高超过1.50米的儿童),部分班次支持儿童票、学生票、优待票、免票(携儿童)的售卖;若线上无法购买特殊票种,需在出发车站购买。

7、预订成功后,系统会根据您预订时留下的乘车人信息自动生成订单信息,所以请在提交订单时务必严格按照您的有效证件信息填写,如遇到生僻字等无法输入,请自行前往汽车站购票。同时请务必提供准确可用的联系方式,如因您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换取纸质车票、无法乘车、或无法接受出行信息通知的,您需自行承担损失。

8、请提前至少30分钟(节假日等高峰期建议提前一小时),凭取票短信或订单详情中显示的“取票号”(部分车站使用“取票订单号”)、“取票密码”等信息及取票人身份证件前往出发车站取票。

9、如您的车次需前往车站乘车,建议您在出发车站的自助取票机上取票,若出发车站暂无自助取票机,建议将“取票号”(部分车站使用“取票订单号”)、“取票密码”等信息写在纸上提供给车站工作人员取票。对于部分不需要纸质车票即可乘车的车次,您还可以凭借本人身份证或车票预订成功的信息乘车(具体以各个车站、或承运人的规定为准)。

10、部分车次暂不支持网上退票和改签服务,如需办理,您需前往出发车站先取出纸质票,然后再到车站窗口办理退票或改签。支持网上退票或改签服务的车次,您可通过我们的平台直接在网上办理(是否支持网上办理退票和改签,请以订单页面的相关提示或说明为准)。

11、退票时车站需要收取相应金额的退票手续费,我们页面提示的退票手续费金额可能因更新延迟而与车站实际公示或收取的金额不一致,二者冲突的,请以车站实际收取的金额为准。

12、开车后一般不退票(具体以各车站、承运方规定为准)。为了减少您的损失,如有退票需求,请您尽早申请和办理。

13、由于承运人责任造成班车晚点、脱班等延迟运输的,您可根据需要改乘其他班次或者申请退票,您因此申请退票的,免收退票费(具体以各车站规定为准)。 

六、知识产权

用户接受本协议,即表明该用户主动将其在任何时间段在本站发表的任何形式的信息的著作财产权,包括并不限于: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以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可转让权利无偿独家转让给网定宝所有,同时表明该用户许可网定宝有权利就任何主体侵权而单独提起诉讼,并获得全部赔偿。本协议已经构成《著作权法》第二十五条所规定的书面协议,其效力及于用户在网定宝发布的任何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内容,无论该内容形成于本协议签订前还是本协议签订后。

七、免责声明

1、对于因不可抗力或“网定宝”不能控制的原因造成的网络服务中断或其它缺陷,“网定宝”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将尽力减少因此而给用户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2、用户完全理解并同意,本服务涉及到互联网及移动通讯等服务,可能会受到网络数据传输等不稳定因素的影响。因此任何因不可抗力、计算机病毒或黑客攻击、通信线路等其他“网定宝”无法预测或控制的原因,造成服务中断、取消或终止的风险,由此给用户带来的损失“网定宝”不承担赔偿责任。

3、汽车票价格、乘车信息因汽车站、或承运人调价变动,若支付前座位被取消或价格发生变化的,“网定宝”对此不承担责任;因车站、或承运人会随时调整车次、票价、坐席等乘车出行信息,包括部分乘车点地址更新等,故我们平台显示的车票及乘车站点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实际购买成功的车票信息及车站、实际承运人公示或通知的信息为准。

4、如有预约汽车票产品,“网定宝”不保证能100%预约成功,如预约失败无法出票,“网定宝”不承担责任。

5、因车站调整或取消车次、暂停运营、交通管制或不可抗力等非我们原因导致您预订的车次取消的,我们不承担责任。

6、“网定宝”对任何因用户不正当或非法使用服务、在网上进行交易、或用户传送信息变动而产生的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后续的损害不承担责任。

7、由于用户或乘车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预订相关服务产品的,因此产生的损失及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与网定宝无关。

8、使用预定本产品默认注册会员。

八、争议解决

用户与“网定宝”因本协议的履行发生争议的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福建仲裁委员会依据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九、其他

用户同意,本协议未约定部分,双方参见《网定宝用户协议》相关约定执行。本协议条款与《网定宝用户协议》冲突的,以本协议内容为准。

上一篇:火车票预订须知

下一篇:没有了

版权所有:松福图标.png 福建松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制作维护:松福图标.png 福建松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ebd973d6a4995a6afe4d1a3a60b6ee5.png  

闽公网安备 35080202351175号         闽ICP备2020018142号-3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闽B2-20201088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EDI:闽B2-20201088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编号:03179507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闽)-经营性-2021-0004    食品经营许可证:JY13508020120971

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备案凭证:(闽)网械平台备字(2023)第00006号

出版物发行网络交易平台备案:闽备字第2023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