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0-28 | 浏览:1904
(一)为了规范商家在网定宝平台的经营行为,营造合法合规的平台经营环境,保障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平台内经营者的健康良好发展,维护网定宝平台的正常经营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网定宝平台与商家间协议和网定宝平台发布的其他规范/规则/管理办法等,特制订本规范。
(二)商家在网定宝平台的经营行为应当遵守本规范。商家同意网定宝有权对商家经营行为进行指导、监督、管控。任何违反本规范而发生的行为,网定宝有权对商家进行规则管控及处理。
本规范适用于在网定宝平台店铺经营食品饮料商品的商家店铺。食品饮料商品包括但不限于水产、肉类、新鲜蔬果、酒类、茶、熟食、零食、坚果、特产、粮油、米面、干货、调味品、饮料、冲饮、咖啡、麦片、营养品、奶粉、辅食、传统滋补营养品等。
商家应供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为食品相关,且商家应当提供其经营所必须的根据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取得的行政许可相关资质证明,如所售商品需包含在许可证的许可范围内: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特殊食品:婴儿奶粉(婴幼儿配方乳粉),婴儿辅食(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等。
店铺类型:个体工商户店铺
类目 | 个体工商户 |
食品饮料 | 1、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所经营商品的品类;经营者个人身份证、银行卡。 |
2、追溯至品牌方的逐级销售授权,或提供正品承诺函。 | |
3、预包装/散装商品,需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 |
4、商标注册证(如有品牌注册); | |
5、食品添加剂生产厂家,需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和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 |
店铺类型:企业店铺
公司/品牌/行业资质标准 | |||||
一级类目 | 二级类目 | 公司资质 | 品牌资质 | 行业资质 | 特殊资质项补充 |
食品饮料 | 地方特产 | 1、营业执照: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需确保未在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且所售商品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 | 1、商标注册证/商标受理通知书:①由国家商标总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R标)或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TM标),若商标发生过转让/变更/续展,需提供相应证明;②若经营进口商品,进口品牌需提供国内商标注册证(若提交的是马德里商标,需提供领土延伸证明);③进口食品不强制要求提供商标注册证(旗舰店除外)。 | 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需为食品销售经营者(网络经营),所售商品需包含在许可证的许可范围内; | / |
2、企业法人身份证:公司法人身份证正反面,有效期大于60天。 | 2、销售授权书:①国产食品:以商标持有人为源头出发的,授权至公司主体的完整授权链条;②进口食品:若商家非报关单上的经营单位或收货单位,需提供以报关单上的经营单位或收货单位为源头的完整授权。 | ||||
3、一般纳税人资格证: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提供,税务局开具的一般纳税人证明或税务局网站查询截图或近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 3、质检报告:提供近一年内有效的第三方权威质检机构出具的质检报告(须含有CMA认证或CNAS认证),成品检测报告内容须包含品牌名称、产品名称和各类产品所必须的各类检测项。注:如无品牌名称,提供含品牌名称及生产单位的产品实拍图。 | ||||
4、食品生产许可证(经营国产商品):生产类别需与检验报告产品相符。 | |||||
5、生产单位营业执照(经营国产商品):企业名称需与食品生产许可证、检验报告生产单位企业一致。 | |||||
6、委托加工协议(经营国产商品):经营产品非自产需提供与生产方的委托加工协议。 | |||||
7、委托进口协议(经营进口商品):报关单上的经营单位或收货单位不在授权链上,需提供委托报关授权。 | |||||
8、报关单(经营进口商品):近一年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报关单上应展现对应品牌名称,及商品名称。 | |||||
9、入境检验检疫(经营进口商品):如有附页需提供完整、报关单与入境检疫需为近一年同一批次。 | |||||
10、境外食品生产企业注册文件(经营进口商品):涉及食品类需提供境外食品生产企业在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的注册文件(或在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公布的备案/注册的名单可查)。 | |||||
11、境外出口商/代理商备案文件(经营进口商品):境外出口商/代理商备案文件(或在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公布的备案/注册的名单可查)。 | |||||
12、进口商备案文件(经营进口商品):境外出口商/代理商备案文件(或在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公布的备案/注册的名单可查)。 | |||||
13、进口商营业执照(经营进口商品):企业名称需与报关单位企业一致。 | |||||
粮油调味 | 14、进口商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进口商品):企业名称需与报关单位企业一致。 | 经营食盐类需提供:①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证书;②食盐批发许可证。 | |||
饮料冲调 | 15、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证书:适用于声称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农产品。 | / | |||
茗茶 | 16、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适用于标记农产品产地的农产品。 | / | |||
休闲食品 | 17、绿色食品证书:适用于声称获得绿色食品认证的食品。 | / | |||
食品礼券 | 18、有机产品认证证书:适用于声称获得有机食品认证的食品,有机转换证书无效(声称有机的进口食品,需要提供中国有机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机产品认证证书)。 | 若经营卡券①须提供发卡方单用途预付卡备案的证明文件;②发卡企业向备案机关提交的包含该入驻商家(售卡单位)的售卡企业清单及承诺函(入驻商家为发卡方无需提供此项)。 | |||
进口食品 | 19、产品清单:按模板填写,加盖入驻公司红章,可下载产品清单模板。 | / |
1.旗舰店授权书模板下载
2.专卖店/专营店授权书模板下载
3.网定宝平台《店铺资费一览表》
4.《网定宝店铺总则》
5.《网定宝店铺&门店命名规则》
1.网定宝平台商家的行为,发生在本管理标准生效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标准。发生在本管理标准生效之日以后的,适用本标准。
2.网定宝可根据平台运营情况随时调整本管理标准并向商家公示。
3.商家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标准已有规定的,适用于本标准。本标准尚无规定的,网定宝有权酌情处理。但网定宝对商家的处理不免除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商家在网定宝的任何行为,应同时遵守与网定宝及其关联公司签订的各项协议。
4.本规则于2020年11月1日发布生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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